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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、市监总局对涉及直企执法有了新规定

更新时间:2025-04-21 10:34:52点击:来源:道道舆情

有消息称,包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公安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近日对直销企业监管工作重新部署,优化方向包括在资金冻结监管、明确管辖权限、重大案件提级侦察、规范立案与侦察程序以及强化监督职能等。

这意味着,一方面相关机构对直销企业监管更严、处罚更透明;另一方面,相关监管程序的规范化如资金冻结需审批、过罚相当原则也减少了地方执法的随意性。

这恰恰指向的是优化营商环境,维护法治权威,从而真正做到稳预期、强信心。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信号,传递至关重要的新动向。

一、市场监管总局:聚焦传销案件管辖与资金冻结监管

据相关消息透露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规范传销案件涉企执法问题进行新的部署。

值得关注的是,针对传销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管辖权争议与资金冻结滥用问题,总局在专项工作方案中明确了两大核心机制:

明确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涉嫌传销,须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指定管辖。

这意味着直销企业一旦涉及传销行为,案件将由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直接介入,这既能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干扰,也可减少不同地区执法标准不一导致的“同案不同罚”问题,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。

针对企业资金冻结的程序,新增设定三重约束:

证据门槛:仅当确凿证据表明当事人存在转移、隐匿违法资金风险时,方可申请冻结,且冻结范围必须与涉案金额相匹配;

报备审查:若案件涉及冻结直销企业的资金,需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逐级上报至总局,程序更为严格。

纠正机制: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冻结报备信息后,如发现冻结申请存在问题应及时纠正。

二、重大案件提级侦查,强化执法力度

无独有偶,公安部近日也对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工作进行优化,主要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1.明确管辖权限,防止“多头执法”

针对跨省涉企犯罪案件,新规明确以“主要犯罪地”为管辖原则,避免多地公安机关重复立案、争抢案源。

主要犯罪地管辖原则,即企业犯罪活动的组织、策划地或主要实施地公安机关负责侦办,并需层报省级公安机关备案。直销企业若涉及跨省犯罪,主要由组织、策划或主要犯罪实施地的公安机关管辖,并向省级公安机关备案。这有助于集中资源高效办案,避免多地推诿。

企业所在地管辖原则:若犯罪地分散或主要犯罪地不明确(如网络犯罪),则由直销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管辖,强化属地责任,防止企业利用跨省经营逃避监管。

分支机构管辖原则:若外省直销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的,分支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可直接管辖其犯罪行为,便于就近调查取证。

2.重大案件提级侦查,强化执法力度

若直销企业为上市公司、中型以上企业,或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,或案件存在重大执法风险,将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。此举提升了对大型直销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层级,增强执法权威性。

3.规范办案程序,强化执法监督

公安机关将从申诉、投诉、督察三个维度构建监督闭环:

管辖权异议快速响应:公安机关需严格落实接报案审查程序,县级公安机关需对线索快速核查并提出意见,避免拖延或滥权。

跨省投诉协调机制: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认为外省办案存在问题的,可提出意见,办案机关须7日内回应;

重点督办举报线索:对“12389”平台受理的涉企案件乱立案、不立案投诉,警务督察部门重点核查,严防“以案谋利”。